第二十六届校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报项目
项目分类和学科分类详见附件7。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填写《太阳集团tyc4633第二十六届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与《太阳集团tyc4633第二十六届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4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交至学院学科部;针对已申报2023年度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校级推选)而未能立项的项目,可直接至各学院团委报名本届校科研立项,无需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各学院团委进行登记汇总。
2.各学院根据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项目可行性、创新性、科技含量等排序后择优确定推荐立项项目,毕业前不能结题的项目不予以推荐,推荐项目数量限制详见附件6。针对已申报2023年度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校级推选)而未能立项的申报项目可直接推荐为重点项目,不计入推荐项目数量限额。
3.对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立项,将于4月中旬公布立项结果。
4.2024年3月,开展项目结题。
(四)经费支持
项目分为划拨经费的重点项目和不划拨经费(或学院资助)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500-2000元不等,推荐省新苗计划项目立项但未被立项的项目,如申报本届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将直接立项为重点项目并给予1000元以上经费资助。项目结题时,如被评为优秀,将追加一定的资助经费。各学院可给予适量的经费配套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