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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第十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2-06 [来源]:重要公告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树立典型,发挥身边优秀大学生的榜样作用,弘扬当代大学生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面貌,并表彰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以及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团委、学生处定于近期开展太阳集团tyc4633第十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太阳集团tyc4633“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推荐上报
  (一)12月11日前,各学院团委组织开展本学院“十佳大学生”或优秀大学生的评选推荐活动。
  (二)12月12日各学院团委根据既定名额(原则上按每个学院1人,现代科技学院2人)向学校推荐“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同时报送候选人登记表和事迹。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选
  (一)12月14日前,团委、学生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
  (二)12月18日——12月25日,在全校宣传展示“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宣传展示期间将同时在《青春计量》微信公众号启动“十佳大学生”网上投票活动,评选出3个本届“十佳大学生”网络人气奖。
  第三阶段:正式投票评选
  12月28日上午11:00——下午4:30,全校学生代表以学院为单位,在图书馆大厅进行投票,届时将现场发放选票,每个学院各50张选票。
  三、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要加大对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申报材料应注意候选人事迹不同类别的覆盖面。
  (二)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各学院团委要积极取得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和支持,加强对上报候选人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如发现入选者事迹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等,经核实的将取消资格。
  (三)重点突出、事迹感人。事迹材料要突出重点,原则上不超过500字。

联系人:朱於   邮箱:542187768@qq.com


附件1:太阳集团tyc4633“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doc

附件2:太阳集团tyc4633“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