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14 [来源]:奖惩助困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分配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太阳官网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中国计量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量院〔2009〕43号)、《中国计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量院〔2009〕44号)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年度为2014-2015学年,评定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额与分配原则:

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本年度太阳官网共有3个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本年度太阳官网共有19个名额。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所评定学年内获得两次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所评定学年内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是学院认定的困难学生;

6、不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先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网并于学工系统“奖助学金管理——奖助学金申请”栏目上申请,同时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详细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最后电子版交各班班长;

(二)各班班长请于10月16日下午4点前统一将电子版审批表压缩打包发送到吴昕老师电子邮箱。

五、学院评奖联系人:吴昕,联系电话:86875620,电子信箱:34487058@qq.com

申报材料填写说明.doc(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