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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4633院关于开展2015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3-04 [来源]:奖惩助困 [浏览次数]:

11级各位同学:

2015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获得过3次三等(含)以上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相当荣誉称号者优先。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此条于毕业设计结束后学院统一筛选)

5、就业观念端正,就业态度积极。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应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评选条件。在此基础上,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在所获得的奖学金中,包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同等条件下,荣获省级(含)以上或相当奖励者优先考虑。

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可以兼得。

二、评选名额

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2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17人。

三、时间安排

(一)3月6日12:00之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将《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以电子形式发送到lxxy@cjlu.edu.cn,邮件主题应为: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6875620。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