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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4-24 [来源]:课外科技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此次立项重点支持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需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并且确保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申请人只能负责或参与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2016或2017年主持的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不能申报,已获批立项的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三)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研究时间达1年时,各项目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或者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项目成员须全程参与项目直至结题,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变更将影响其推荐单位的下期项目申报数量。
  四、项目申报具体安排
  1.申报限额
  根据学生年级层次进行限项申报,15级每班至少上报1项,16级每班至少上报2项,鼓励17级学生参与到高年级团队中也可以单独申报。

  2.时间安排
  (1)5月4日中午12点前,各班级学委将学生上报的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313059768@qq.com;
  (2)5月10日前,完成项目推荐报送并公示,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老师,87675620,格致中楼618-2。

教务处 太阳集团tyc4633院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20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