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项目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此次立项重点支持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二)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部分创业实践项目将从参加我校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中推选。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需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并且确保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申请人只能负责或参与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2013或2014年主持的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不能申报,已获批立项的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三)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研究时间达1年时,各项目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或者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项目成员须全程参与项目直至结题,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变更将影响其推荐单位的下期项目申报数量。
四、经费支持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按平均1万元/项进行资助。单项最低资助金额和首期资助资金为5000元;创业实践项目按平均2万/项进行资助,单项最低资助金额为10000元,首期资助资金为5000元,企业注册进入实际运营后再资助5000元。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对项目进展良好、有一定成果显示度、且排名前50%的项目追加经费。
五、项目申报具体安排
1.申报限额
根据学生年级情况进行限项申报,13、14级每班至少上报1项,15级不做要求,鼓励大家申报或加入高年级的团队中。
2.时间安排
4月26日20:00前,各班级根据学生上报的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313059768@qq.com;
教务处 太阳集团tyc4633院
2016年4月5日
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