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项目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二)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需为2012级或2013级在校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申请人一次只能负责或参与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2012或2013年主持的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14年不能申报,已获批立项的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三)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经费支持及奖励
每个项目按1万元/项进行资助,教师指导奖励按照项目验收合格0.8、优秀1.0个业绩点核发。
五、项目申报具体安排
1、申报限额
每班限报1项;
2、时间安排
6月9日22:00前,申报书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313059768@qq.com;
教务处
20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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