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全校建设文明守纪、身心健康、奋发学习、团结进取的优良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全班同学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学校,有良好的班风,积极要求上进,集体观念强;
(二)学习风气浓厚,动力强劲,互帮互学,成绩名列所在二级学院前茅;创建优良学风班有措施,有落实,有特色;
(三)积极开展文体活动,踊跃参加校体育运动会和艺术节等,体育锻炼达标率高;
(四)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事故;
(五)本学年底的全国英语四级通过率须高于全校同年级的全国英语四级平均通过率;
(六)本学年必修课的不及格率均须低于全校同年级(分文科、理工科)两学期的平均不及格率。
(七)如班级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特别优异,在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可不受(五)、(六)限定。
二、评选比例
按班级总数的15%从严控制。
三、评选办法
(一)优良学风班评选坚持以建为主,以评促建的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加学风建设的积极性。
(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参加评选的班级应填写有关表格,且至少有2名任课老师提出推荐,各二级学院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确定各自的优良学风班,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复核;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优良学风班名单,学生处代学校拟文公布。
四、奖励
学校对优良学风班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计量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量院学发〔2005〕69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