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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5-23 [来源]:党建动态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现代科技学院党委: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体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其中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确定等级。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自身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立足岗位,加强学习,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否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争做育人成才表率。

(三)是否带头服务师生。深入师生,了解师生需求,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的正当利益。

(四)是否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是否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方法步骤

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各党总支(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11年度民主评议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基本做法和步骤是:

(一)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2011年思想、工作、学习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撰写自我评价总结,确定自评等次,填写《中国计量学院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附件1)。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采取适当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在党员个人自我总结、评价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组织考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应召开支部大会),对照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的党性分析、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被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数原则上不超过党总支(党委)党员总数的15%,对确定为优秀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要报校党委审批。

(四)表彰处理。将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优一先评比表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经党总支(党委)讨论,推荐其中表现突出者参加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进行帮助教育和整改;对违反党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必须与本人见面,帮助改正错误;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疏通出口,慎重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各党总支(党委)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使民主评议工作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二)认真总结,分类归档。请各党总支(党委)在评议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连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6月15日前报组织部。总结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基本情况;民主评议过程;评议结果及表彰、处理情况等内容。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存入党员个人档案,其他有关材料由所在党总支(党委)按文书档案保存。

附件:1.中国计量学院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

2.中国计量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