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考核:
党校考核要求学员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为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综合成绩分为四部分:平时成绩(出勤、课堂表现)、小组讨论、社会实践占综合成绩的30%,心得体会文章成绩占10%,结业考试(闭卷考试,由党校统一安排)成绩占60%。对在党校培训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员可参加优秀学员的评选,优秀学员比例控制在学员人数的1%-以内,并在结业典礼上进行表彰。
二、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籍管理办法
1、党校学员要严格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内容,不得无故缺席。因病、因事需要请假者,需预先向学员所在分院党总支的辅导员提出,凭书面准假条,向本分院学习组长请假,否则,以旷课计。
2、每次课前,学员需凭有效证件到分院学习组长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
3、每次课后,班长将签到表、迟到(早退)学员名单及请假条汇总,两天内报分院党总支备案。
4、学员二次迟到(早退)按一次旷课处理,二次旷课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不发结业证书。
5、学习组长要严格按照考勤要求进行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如经举报查实,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不发结业证书。
6、签到表应当包括考勤时间段,考勤人,学员签名,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迟到、早退人员名单,缺席人员名单以及缺席原因等。
7、党校结业考试要求严肃认真,杜绝作弊。若发现考试时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和在校期间入党资格。
太阳集团tyc4633院党总支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