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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4633院2007级试点班学生5—8学期专业培养计划制订原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4-29 [来源]:教学管理 [浏览次数]:

 

1各专业在前四个学期中已经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重要的核心课程还需要补修(一般不超过2门),具体课程另见通知。

2、第5 ~ 8学期中所攻读专业的所有必修课程和实践课程,均需要列入培养计划(必修)。

3、学科基础选修课程和专业教育选修课程,要求修读的学分参照所选专业的要求。为了体现灵活性,太阳集团tyc4633生最多可比所在专业要求的学分再少1~2学分,具体可与导师商定。(在太阳集团tyc4633院已经学习的课程,类同的可以直接认定)

4、各专业的核心选修课程,均需要列入培养计划,具体应该咨询各专业负责人和导师。

5、鼓励大家选修实践创新类课程;鼓励学科交叉、跨专业选课。

6、所有学生在校期间(1-8学期)要求修满学校“特色类模块选修课”和“经济管理类模块选修课”各2学分,一般应该选修学校“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综合能力类”模块的选修课程各1~2学分。各模块的课程清单见教务网,校选修课的选课根据学校各学期开课科目,在全校统一网上系统选课的时间内选课。

7、每学期按培养计划录入课程,除后期遇到开设课程、学分变动引起的培养计划修订,以及因跨专业选课、跨年级选课课程冲突等特殊情况外,其余情况不做调整,特殊情况需调整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生可通过填写《太阳集团tyc4633院学生专业培养计划调整申请表》,经太阳集团tyc4633院、专业导师及专业签署意见,到太阳集团tyc4633院备案,统一进行修订。

85-8学期专业培养计划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学生本人、专业培养学院、太阳集团tyc4633院及教务处留存。

95-8学期专业培养计划表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文件之一。

10、本培养计划一经制订,原则上不作修改。

太阳集团tyc4633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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