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成绩录入规范的通知
1、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以提交时间为准):2010年1月19日晚上12:00,逾期不录。未按时提交成绩的课程补考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教务处将无法统一安排。
2、为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在成绩录入结束且检查无误后再确认提交,确保正确的成绩数据进入正式库。
3、如果教师没有正式提交,系统将在教师第一次点击“保存”后开始计算时间,
72小时后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次进行登录,所以请教师务必准备好成绩数据后再进行录入;如果是进行尝试性输入,请不要点击“保存”按钮。
4、“缓考、旷考、作弊”的学生平时成绩栏输入实际成绩,期末成绩栏及备注栏中请相应选择“缓”、“旷”、“弊”。
“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平时成绩栏输入实际成绩,期末成绩栏不进行任何操作,备注栏选择“无考试资格”。
5、建议采用横向录入方式,即一个学生录完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后再录另一个学生,避免先整排录入平时成绩再整排录入考试成绩,否则容易引起系统库错误;
如果容量大的,建议每30个学生(约10分钟)保存一次,避免成绩录入超时。
6、体育代表队奖励系数的录入方法:在总评成绩生成后,乘以奖励系数并修改原总评成绩。乘以奖励系数后该门课程的最高成绩不高于80分且不高于同班考生最高分。原总评成绩高于80分的,则不变。
7、成绩管理联系人:蒋秋艳,87676129。
教务处
201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