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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实践教学活动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1-05 [来源]:教学管理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活动学分认定细则》(2012年6月量院[2012]48号)文件规定:创新实践学分可以用于认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关专业课程、独立设课实验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学分。也就是,若参加学科竞赛、科研项目、文体比赛等获得奖项,可申请本学期某一门课程免考而直接获得成绩,或考后在获得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比赛或项目需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理论主干课程不允许未经修读的学分认定),或以往考过的某一门课程也可申请加分或认定成绩。现将学分认定申请程序通知如下:
      一、学生在附件中下载《中国计量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折算)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打印一式两份,送交创新实践活动组织单位及开课部门审核,于12月5日中午11点之前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交太阳集团tyc4633院启明C302办公室,过期不交视为本学期放弃申请。
      二、从12级开始,要求每位同学毕业前要取得1.5分的创新实践和1.5分的社会实践,具体计分标准参见《实践教学活动各环节学分认定标准》(纸质已发),用来认定的竞赛或项目,应首先满足毕业要求学分,余下学分才可拿来认定,否则影响毕业。
      、本次申请学分认定的课程须是培养方案课程,若暂无相关课程,可放在今后开设相关课程的学期时再申请,学院每学期都会汇总交教务处。
      、再次强调,专业课程的学分认定前提是取得成果与被认定课程内容紧密相关。且理论课程中的学科和专业主干课程不允许未经修读的学分认定。
      、未尽事宜参见2012版学生手册93页。
      六、有疑问可拨打学院电话86875671,或到太阳集团tyc4633院启明C302办公室咨询。

中国计量学院实践创新学分认定(折算)申请表.doc